我国与国外签订学历学位认证协议的国家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09  点击量: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教育界同国际教育界的合作交流日益加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目前,我国已经与33个国家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介绍,目前我国正通过三个渠道加强与国际的教育交流:在高层之间的互访和交流合作方面,互办教育展览,向广大的学生和学生的家长提供更加公开和透明的信息服务;在学历和学位的互认方面,现在我国与33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的协议;在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方面,已经和主要留学目的地国和来华留学的国家建立了机制性的合作,比如中法联合研究生院,中国和俄罗斯的研究生院,中国和日本、中国和美国,以及中英的奖学金计划等。

年份

协议签署国别

协议名称

1988

斯里兰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互相承认学位及其他教育证书相当的协定书

1990

保加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科学和高等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文凭、学位和证书的协议

1991

阿尔及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证书、学位和职称的协议

1991

秘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秘鲁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学校的学位和学历证书的协定

1992

毛里求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证书、学位和职称的协议

1993

乌兹别克斯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机构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文凭)及学位的协议

1994

喀麦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文凭、职称和学位证书的协议

1995

罗马尼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罗马尼亚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的协议

1995

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1997

埃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高教部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1997

匈牙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1998

白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证书的协议

1998

乌克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1998

蒙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2000

白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学位证书的协议

2002

吉尔吉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2002

德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议

2003

英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及托管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协议

2003

法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国青年、国民教育和科研部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行政协议

2003

澳大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

2003

新西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教育部关于在高等教育领域内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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